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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建无欺凌校园,同筑青春成长路——我校开展防校园欺凌法治教育活动
发布日期:2025年09月26日 来源:贵州省实验中学

“沉默不是善良,勇敢发声才能驱散黑暗!”2025年9月15日,曾昌警长的一句话,引发了贵州省实验中学学子的思考,“我明白了这样一个道理,告诉家长和老师并不是害怕,而是在保护自己”,一位女同学这样说到。这是发生在贵州省实验中学“防校园欺凌”法治教育课上的一幕。

为深入推进校园法治教育,有效预防和抵制校园欺凌行为,营造安全、和谐、健康的校园环境,2025年9月15日下午我校在贵安校区艺术报告厅举办了以“拒绝校园欺凌,共建校园和谐”为主题的法治教育宣讲活动,活动由德育管理科倪建中主任主持。

本次活动特邀请贵阳市公安局云岩分局二级警长、我校2025级高一(8)班家委会成员曾昌警长担任主讲嘉宾。

曾警长结合自身多年公安工作经验,特别是基层派出所和戒毒所的工作经历,用生动的案例和通俗的语言,让学生代入“受害者”“旁观者”“施暴者”角色,引导反思不同选择带来的后果,并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、危害后果及应对措施,帮助学生明白了校园欺凌行为的严重性,增强了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。

作为贵州省实验中学五课德育的一部分,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此次活动,要求此次活动实现线上线下同步向全校直播,邀请了部分家长参与,保证了此次活动的覆盖率。

活动结束,同学们表示受益匪浅,高一(8)班郑金戈同学这样写道“怎样做到远离校园欺凌呢?第一、要知法学法。从校园中的警示牌、引导和活动的明文规定,都警示我们不要参与校园欺凌,否则,将触及法律红线。第二、不做欺凌者。有些同学也许因为一些错误认知,而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。曾警官通过不久前发生的一个案子,给我们讲解了欺凌者将面临的严重后果。面对纷争矛盾,我们都要冷静对待,给足自己思考的时间。第三、不做被欺凌者。曾警官严肃低沉的声音回荡在安静的报告中——当欺凌者开始伤害被欺凌者时,造成的伤痛是双方无法承受。每个同学都需要学会保护自己,学会正确处理事情。若遇到校园欺凌事件,也要及时告知家长或老师。感谢曾警官的讲座,人人都努力,美好的结果将会抵达。”

高一(8)班何锦媛说“跟随曾警官的讲解,我们了解到,校园欺凌主要包含语言欺凌、行为欺凌、关系欺凌以及我们不常了解的网络欺凌。通过案例,让我们了解到遵法、守法、懂法在社会生活中是何其重要。无论何时都要做到‘不伤人、不害人’,以及所有违法犯罪的行为都需要承受相应的后果。遇到问题要及时寻求老师和家长的帮助,切记‘勿以恶小而为之’,今天的讲座让我们提高了法律意识。”

此次活动不仅是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,更是“警·校·家”三方合作的一次成功实践,同时也是我校五课德育程的又一次实操。我校的五课德育课程,正是在“校家社”联动机制下,逐步丰富与完善,成为我校践行“立时代公民,担国家责任”核心教育理念,提升育人能力的重要教育资源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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